海水監測

回首頁 更新時間:2024-05-13

日本於2023年8月24日中午開始執行ALPS處理水海洋排放作業,以批次排放方式進行。核安會與各相關部會合作強化海水監測,檢測結果並定期更新如下,目前均無輻射異常情形。

海水監測結果

日本排放前,核安會即透過2017年起跨部會合作推動之「台灣海域輻射監測調查計畫」,擴大執行海水氚輻射監測,建立我國海域海水氚背景資料庫。

我國海水監測作業彙整如下:

  1. 監測核種:以多核種去除設備(ALPS)無法去除的「氚」核種,與輻射監測的第一指標「銫」核種為主。
  2. 監測範圍:包含漁港、臺灣及離島周邊海域、臺灣周圍漁場、北太平洋公海漁場等。
  3. 監測結果:2017 年至今,所測得之分析結果皆遠低於法規限值,無輻射異常狀況。
  4. 相關計畫與報告:

監測點位置

更新時間:2023-04-13

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與農業部水試所及海委會海巡署、海保署共同合作,於臺灣及離島周邊海域定期執行海水取樣與輻射監測,確保我國海域環境的輻射安全。

監測點位置說明如下:

  1. 位置選擇考量:以臺灣海域輻射背景資料庫為基礎,並綜合考量臺灣附近洋流流向、人員取樣作業安全、實驗室檢測量能等因素。
  2. 監測點位:臺灣海域的海水氚監測點位目前共計107點,分布如下。
    1. 輻射偵測中心取樣的沿岸漁港9點、臺灣南北核電廠周圍地區沿岸11點。
    2. 水試所取樣的臺灣周圍漁場及黑潮海域共62點。
    3. 海巡署取樣的離島沿岸6點及黑潮海域1點。
    4. 海保署取樣的近海海域18點。

海水中氚核種量測方法

更新時間:2023-04-13

氚核種釋放的輻射為低能量的貝他(β)射線,穿透力弱,空氣中射程僅約5毫米(mm),1張白紙即可阻擋,無法直接檢測,因此海水取樣後須送至實驗室進行處理及分析。

海水樣品送到實驗室後,會透過加熱蒸餾等方法去除海水中的雜質,收集的蒸餾水與液態閃爍劑混合後,海水中的氚核種會讓液態閃爍劑產生螢光,藉由液態閃爍計數儀量測螢光光量,再換算成氚核種的活度。實驗室處理分析時間約需1至2個工作天。